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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着国徽把巡回法庭送进大山

来源:潇湘晨报     时间:2018-08-13 09:04:17

背着国徽把巡回法庭送进大山

8月10日,花垣县民乐镇牛星村,陈林背着国徽,和同事走在乡间的田野上。组图/记者辜鹏博

背着国徽把巡回法庭送进大山

花垣县两河乡桐木村,陈林和同事在这里搭建了简易法庭。

背着国徽把巡回法庭送进大山

结束一天的工作时已是晚上8点左右,回到花垣法院的陈林给妻子和小孩发视频。

山峦叠嶂、阡陌纵横,是对坐落于贵州、重庆、湖南三地交会处的县城花垣最好的形容,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老一辈的基层法官用脚加自行车将法律送进山里,点亮了大山深处的法治之光。

时光荏苒,边城、团结、龙潭、吉卫、麻栗场5个基层法庭如颗颗珍珠,散落在花垣,辐射到范围内每一处,由于村村通公路的修建,现在,即使是最偏远的村落,驱车两个小时也可到达。因此,巡回法庭次数逐渐减少,但它承担起了普法宣传的新使命。新一代基层法官背上的国徽,是仪式,也是坚守。

“喝碗酒吧。”女主人端起一个白色瓷碗,大步迈出门槛。“我们在旁边等你们先吃完饭。”陈林向坐在家门前吃饭的当事人摆摆手,蹲下身子,将背上的国徽摆在身前。“这次我们主要还是来做调解的。”

今年32岁的陈林是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法院龙潭法庭的一名基层法官,也是花垣法院摄制的微电影《大山行者》的主人公。8月10日,陈林等人来到一起案件的被告麻某强家中。前一天,78岁的麻某强因扭伤脚缺席了庭审。

青翠欲滴的梯田、狭窄陡峻的山路、盘错复杂的乡间小道……从不被接纳到被欢迎,当事人态度的转变,是陈林与同事一趟又一趟走出来的。

巡回审判的路上,陈林背上的国徽,在阳光下越发鲜亮。

进山

背上沉甸甸的国徽去被告家

从龙潭法庭回到花垣县法院,开车要40多分钟。8月10日,陈林起个大早,特地回到花垣县法院取了国徽,平放在后备厢。国徽背面,他用红色绸带系了个三角形的背带,因常背着,绸带细成了绳子状。

巡回法庭坚持带上国徽,是像陈林这样的基层法官,真实的工作场景。十多斤重的国徽,压在肩头沉甸甸的,在陈林看来,这是法制的重量,也是信仰的重量。

麻某强的家位于花垣县两河乡桐木村。从花垣县法院开车前往要1个多小时,为了同一起纠纷,陈林已跑了三趟。

到达陈林口中的“那个山头”,要开车沿着蜿蜒的盘山路一圈又一圈地爬上山。“院里的老法官,当年骑着自行车带上国徽下乡,一次得半个月,我们赶上了好时候,路都通到了村口。”

车进不去村寨,陈林等人只能步行。他将国徽背在背上,手上提着一个布料文件袋,案件材料装了满满一袋,还塞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文件袋的拉链已崩坏。

穿过一幢幢房子,跳上一块田埂,再爬上一个斜坡,陈林一行人终于看到麻某强的老宅子,扭伤脚的麻某强提着一杆烟枪,坐在院子里。

策略

争取调解,缓和原、被告关系

将麻某强告上法庭的,是他72岁的堂妹麻某英,两人因一栋有70多年历史、近乎倾倒的木房子发生了纠纷。

房子是麻某英的父母修建的,麻某英父亲去世后,她母亲与麻某友再婚,后来房子登记在继父麻某友名下。麻某英是独生女,母亲与继父也没生育孩子,麻某英认为自己是房子的唯一继承人。

2011年麻某强开始在房里堆柴、喂养猪羊。“我是他们的养子,从小就被抱过来,直到我爸去世才离开。”麻某强口中的“爸”正是麻某英的父亲。他认为,麻某英已出嫁,伯父留下的房子也是他的。

8月9日上午,麻某英与麻某强的案子在龙潭法庭开庭。“我就是为争一口气。”麻某英擦掉眼泪说。作为被告的麻某强因扭伤了脚,没有出庭。

“这种看上去鸡毛蒜皮的案子才难办,他们是亲人,如果直接按法律判决,双方可能关系会彻底破裂,还是想把案子尽量调好。”陈林决定再去一次桐木村,这是他第三次登门。

桐木村相对偏远,如果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邮寄送达的话,则需要当事人自己前往镇上的邮局取。如果当事人不重视不去取,或不接法官的电话,甚至拒绝签收的话,几天后材料就会被退回法院,所以类似偏远的村寨,法庭的干警都会自己上门送达诉讼材料,当场还能做一次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办公

借来木梯在巡回法庭挂上国徽

涉案的木房子紧靠麻某强的家。陈林在房子外转了转,在左边窗口发现一根铁钩子。他借来一把木梯,爬上梯子将国徽挂上。书记员石瑶在下面帮忙调整位置,“靠右点,左边再往上来一点。”“村里人法律意识淡薄,挂上国徽要让他们相信法律是权威的,也是公正的。”

陈林找麻某强家人借来一张矮桌、几把小凳,一个简易的法庭搭好了。原告麻某英的代理人特地赶过来,陈林组织他们坐在一起,做庭后调解。

刚一坐下,麻某强就开始诉苦,他说的是苗语。书记员石瑶是地道的苗族姑娘,懂苗语,在调解时还要充当翻译的角色。

对于重庆人陈林来说,语言是块难啃的骨头。“花垣是个少数民族聚集区,很多老百姓只会说苗语。”“为了方便和当事人沟通,我们这些外地人还要努力学苗语,尝试用苗语同当事人沟通。”陈林有本老旧的苗语词典,很难看懂。他只能一句句向懂苗语的同事请教,再用同音的汉字标注在下面。

陈林用笔写了满满几页纸的询问记录,事后石瑶用苗语逐字逐句读给麻某强听。“哎、哎……”麻某强侧着耳朵听,连连点头。陈林告诉记者,遗憾的是,这次调解仍没达成一致意见。

陈林等人急忙赶往另一个“山头”,下午还有个案子需调解。“那个村子我至少去了5次了。”蜿蜒的山路,陡峭的斜坡,随时可能落下的碎石,陈林俨然成了“老司机”。“这沿路我都办过案子。”

意识淡薄

法律不如“杀鸡饮血酒”

“你放心,原告和被告是平等的。”在麻某强家中,陈林向麻某强及家人解释。龙潭法庭庭长田安华介绍:在花垣一些百姓的观念里,成为被告是一件“很丑的事情”,“他们甚至觉得成为被告,是原告对不起自己。”对于法官职业的不理解,让送达的法官常常吃“闭门羹”。为了让当事人接纳法官,花垣法院的法官只能选择多次上门沟通调解。

田安华介绍,老百姓的法律意识淡薄,增加了办案的难度。田安华给记者介绍了个案子,一名女子起诉到花垣县法院,称被告污蔑她是“草鬼婆”(放蛊的巫婆),以名誉侵权为由要求被告赔偿。而被告坚称没有说过。双方各执一词,原告甚至让被告“杀鸡饮血酒”来证明清白。

田安华介绍,“花垣法院每年不定期会有一些巡回法庭,与当地的村主任联系,发动更多的村民前来旁听,目的就是让更多的人知法、懂法。”现在的花垣,五个基层法庭设施齐全,大大缩短了老百姓的诉讼时间与距离。

记者手记

“把沙发皮都蹭亮了”

8月9日、8月10日,记者跟随陈林,记录下他两天的工作点滴。

开庭、调解、写文书……8月10日,星期五,当陈林回到花垣法院,结束一天的工作时已是晚上8点多。

“爸爸我爱你。”陈林打开视频通话,四岁的儿子在电话另一端一直重复着这句话。前不久,陈林的小女儿出生了,现在的他是两个孩子的父亲,妻子与子女都在重庆老家,这个周末陈林又要缺席了。“爸爸忙完了就回家。”电话这头的陈林温柔地笑着。

在花垣法院,这是与陈林一样的大多数外地法官的日常。花垣县法院的几层楼夜晚常常灯火通明,他们在花垣没有宿舍也没有房子,累了就在沙发上将就着睡一晚。“陈林已在沙发上睡了几个月。”花垣县法院一名工作人员指着陈林睡过的沙发开玩笑道,“把沙发皮都蹭亮了。”

本报记者周凌如湘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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